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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2015年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宣传明白纸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4-24 09:20:00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农业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要求,金乡县为大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单位,保险采取政府补贴(省价格调节基金)、保险公司商业运作和农民自愿的形势进行参保。通过建立符合金乡实际的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体制,进一步增强蒜农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价格稳定。

  险种为2014年种植2015年收获的生长和管理正常、在保险期间均衡上市的金乡红皮大蒜(白蒜、薹蒜、云蒜等除外);目标价格为1.73/斤;保费为250/亩,保费由投保农户承担50/亩(占20%),由各级政府承担200/亩(占80%)。最高理赔金额为每亩2500元。当市场价格(物价部门检测到的2015年新蒜上市期间6-8月份实际销售平局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对跌幅部分进行相应赔付,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生不赔付。参保大蒜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监测发布。

  保险理赔: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目标价格(元/斤)-实际价格(元/斤)﹞﹜/目标价格(元/斤)。以每亩保险金额为2500元、目标价格为1.73元/斤为例:若大蒜实际价格为1.60元/斤,则每亩赔偿金额为2500(元/亩)*1(亩)*﹝1.73(元/斤)-1.60(元/斤)﹞﹜/1.73(元/斤)=187.86元;若实际价格在1.73元/斤以上,则不予理赔。

  理赔资金于11月前拨付到农民“惠农一卡通”账户。


金乡县2015年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