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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大蒜被评为"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12-03 11:01:00

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工商局了解到,在山东省工商局组织的“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专家评审会上,金乡大蒜获得与会专家的一致认可和好评,被评为“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

   多年来,山东省金乡县十分注重“金乡大蒜”的品牌培育,确立“打造世界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大蒜产业”的奋斗目标,并积极开展系列争创评选活动。此次入选“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对于提升金乡大蒜的品牌效应和推动大蒜产业的发展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张誉耀 裴忠华)(完)